天津市发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流程,夯实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基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会同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近日联合制定了《天津市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针对近年来农业保险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保费收缴等方面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细则》立足农业生产实际,根据种植、养殖业的实际情况,对于承保环节留存的权属证明材料予以明确。

  《细则》明确,要求保险公司留存经投保人签字的回执联,保障农户知情权。要求赔款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保险人,明确不得由其它单位代为收取赔款,严禁出现平均赔付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细则》还压实了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对于在一定标准以上的承保验标和理赔现场查勘工作,要求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而非协保员完成,并对承保验标、理赔查勘及公示等环节的工作标准予以细化。规范协办业务管理;要求保险公司制定协办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协保员培训,将协办业务作为内审重点,加强监督问责。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将抓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强化行为监管,进一步推动辖内农险经办机构承保理理赔工作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天津农业保险更好的服务“三农”事业。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相关推荐
  • 暂无相关文章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