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盘锦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大洼区支公司田家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辽发〔2024〕21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大洼区支公司田家镇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林海景天四期7#1-7、2-7室。
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大洼区支公司田家镇营销服务部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盘锦监管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大洼区支公司田家镇营销服务部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