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监管局同意撤销阳光人寿椒江支公司

2025年5月20日,浙江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公司的请示》(台州阳光人寿〔2025〕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台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