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上海市普陀支公司章蓥被处2万元罚款 涉及编制虚假资料

2023年1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公司总经理章蓥对上述违法事项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章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平洋产险”)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专业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公司总部设在上海,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7亿元。太平洋产险承保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等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各类保险业务,服务范围覆盖航空航天、电力能源、石油化工、船舶航运、纺织烟草、机械设备、电子通讯、金融贸易、科技创新、基础建设、农林牧渔等各行业和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金罚决字〔2023〕62号)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6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