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时任安诚财险宁波分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张晓雷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张晓雷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2006年12月,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成立,是第一家总部设在重庆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0.76亿元人民币。安诚保险的创立,是重庆市委、市政府构建地方金融体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以来,安诚保险充分发挥风险保障、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职能,对重庆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了应有的力量,同时为中国保险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安诚保险股东主要为地方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及世界著名金融企业韩国DB损害保险公司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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