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期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罚单来了

1月7日晚间,兴源环境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兴源环境子公司中艺生态在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因此,兴源环境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公司财务总监孙颖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截至1月5日收盘,兴源环境跌0.75%至2.66元,总市值41亿元。

子公司虚增收入

致公司年报存虚假记载

1月7日晚间,兴源环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上市公司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来源:公司公告

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兴源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财务总监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兴源环境于2011年在创业板上市。2019年,兴源环境成为新希望集团成员单位。

目前,兴源环境旗下有兴源环保、中艺生态、水美环保、新至农业等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连年亏损

2023年2月1日晚间,兴源环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与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丰科技”)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生效后,新投集团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且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

新投集团的实控人是新希望创始人刘永好。根据公告,新投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3.69亿股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财丰科技行使。

委托生效后,新投集团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财丰科技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拥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3.6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

前述表决权委托生效后,财丰科技将直接控制公司23.51%的表决权,财丰科技将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这意味着新投集团已出让公司全部控制权,公司实控人已由刘永好变更为浙江国资。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兴源环境扣非归母净利润始终为负,公司连年亏损。财报显示,2018年至2022年,兴源环境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约为-12.96亿元、-0.23亿元、-5.30亿元、-2.13亿元、-5.57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兴源环境继续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3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进一步扩大。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87.90%。

兴源环境曾在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中对近年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作出解释。具体来括:受公共卫生事件、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工程业务收入规模下降,新业务尚未贡献业绩;结算进度缓慢,金额不及预期,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商誉减值等。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8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