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开罚单 国任财产保险宁波分公司被罚款72万元

2023年1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个人代理人学历不真实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对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72万元。

国任保险是一家财产保险服务商,公司提供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规定,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对保险公司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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