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江苏分公司因擅自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任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江苏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蒋双平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蒋双平警告并处罚款3.5万元。
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成立于2011-02-17,法定代表人为刘力冲,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569478797R,企业地址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视高街道金融二街1号地5栋2楼,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