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大连三杰海上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因与不具备从事保险业务或者保险中介业务资格的机构发生保险公估业务往来、未开立独立的资金专用账户收取保险公估业务报酬,时任大连三杰海上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鸿冰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对刘鸿冰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5万元。
大连三杰海上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是一家代理的企业,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主营铁矿石、钢材,公司位于中国辽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68号绿港湾商务公寓610。大连三杰海上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本着“客户,诚信至上”的原则,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保险公估人违反本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除依照本章规定对该机构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金罚决字〔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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