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产业集群规模已超8万亿,中部6省数量占比提升快|数读中国

作为经济发展和区域创新的重要抓手,自2011年启动建设以来,我国创新型产业集群规模不断扩大。

伴随着数量快速增加,创新型产业集群在营业收入、出口总额、净利润等基本经济活动指标,以及科技活动成果等多项指标上出现哪些变化?各个区域的创新产业集群发展趋势如何?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产业蓝皮书:中国产业竞争力报告(2023)》。蓝皮书中题为《创新型产业集群韧性研究》(下称《研究》)的子专题,对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发展现状以及趋势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国火炬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4年纳入统计管理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为71个,2017年增加到109个,2021年达146个。2023年2月,再加入46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后,我国创新型产业集群规模进一步扩大至192个。

创新型产业集群是指产业链相关联企业、研发和服务机构在特定区域集聚,通过分工合作和协同创新,形成具有跨行业跨区域带动作用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组织形态。创新型产业集群大多基于国家高新区进行培育和发展。截至2023年2月,192个创新型产业集群中,近150个创新型产业集群位于122个国家高新区内,占比近八成。

《研究》显示,2018年,在109个创新型产业集群中,高新技术企业9065家,占比40.88%;所有企业营业收入达5.54万亿元,人员总数415万人,出口总额超过9000亿元,净利润约4500亿元。到2021年,146个创新型产业集群中,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469家,占比提高到47.25%;所有企业营业收入达8.68万亿元,人员总数538万人,出口总额达1.26万亿元,净利润接近7600亿元。

从创新型产业集群区域分布的变化看,无论是数量增速还是占比提升,中部地区近10年增长都是最快的。

第一财经根据《研究》数据以及公开资料梳理发现,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个区域创新型产业集群分别从2014年的33、16、15、7个增加到2023年的89、50多、约40、16个。中部6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创新型产业集群数量增长超2倍。

创新型产业集群规模已超8万亿,中部6省数量占比提升快|数读中国插图

2014年,71个创新型产业集群中,东部地区有33个,占比达46.48%,中部、西部地区分别为22.54%和21.13%,东北地区不到10%。随着创新型产业集群迅速发展,2017年东部地区占比达54.13%,2021年有所回落,仍保持在50%左右。2021年,中部地区产业集群数量占比开始小幅提升;到2023年最新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名单(2022年)公布后,中部地区占比近27%,提升约5个百分点;此时,东部地区占比再次略降,达45%左右;西部占比20%,东北为8%。

与此同时,《研究》发现,各区域内部不同省区市同样存在不同程度的非均衡性。东部地区中,江苏、山东、广东三省较为突出,三者创新型产业集群的数量之和超过区域总量的一半,特别是2021年,三省数量在东部地区的占比高达65.28%,其他6个省市不到35%。相比较而言,中部、西部和东北三区域内部各省区市间的非均衡性要弱一些,湖北、陕西、辽宁分别是三区域创新型产业集群数量较多的省份。

第一财经根据公开数据统计发现,湖北创新型产业集群数量增长较快。2017年,湖北创新型产业集群还只有6个,约为山东(11个)的一半;2022年,湖北已经达到16个,与山东持平,跻身前三。

从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律看,发达国家著名的产业集群,如美国硅谷、日本筑波科学城、英国剑桥科技园等都集聚着高端人才、企业、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就我国各区域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发展来看,东部地区集群创新的经济基础较好,更容易集聚创新资源,集群平均的研发人员和研发经费都远高于其他区域。相应地,东部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特别强,其发明专利、注册商标、国家或行业标准等创新成果与其他区域相比都表现出明显的优势。

“未来应结合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影响因素,针对不同区域创新型产业集群韧性的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地提出促进集群企业创新、提升集群韧性的政策建议,加快形成东部地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中部、西部、东北各区域建设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发展创新新局面。”《研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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