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盛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上海盛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罚款。
盛华保险是一家保险代理公司。专业代理财产险、人身险、责任险。专注于中国社区保险服务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包括信托、基金、保险、证券、网络借贷、消费金融、银行理财等在内的专业化、个性化、全面化的家庭式、一站式财务顾问服务。
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的;
(六)违反规定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
(七)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的;
(八)违反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
(九)从代收保险费中直接扣除保险佣金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金罚决字〔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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