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深圳荷叶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根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对深圳荷叶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深圳荷叶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代理车辆上牌业务,信息咨询,选择保险人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6日,公司坐落在广东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代理车辆上牌业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根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保险经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
(二)未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
(三)未按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经纪业务;
(四)未按规定开展再保险经纪业务;
(五)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
(六)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
(七)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
(八)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九)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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