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因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到位,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寿险”),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1月成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57.61亿元,总部设在北京。中国人保寿险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旗下的重要成员,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2015年实现规模保费955亿元,原保费收入894亿元,位居国内寿险公司前5名,亚洲保险竞争力排名前10强。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国金罚决字〔202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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