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多则罚单。其中,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等7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461万元。
具体违规如下:
一、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资金被挪用
二、个人农业担保贷款存贷挂钩
三、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资金被挪用
四、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六、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规范
七、保险代理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时任华夏银行北京首体支行行长岳强、时任华夏银行北京分行首席风险官廖卫东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时任华夏银行北京首体支行客户号经理贾凤元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华夏银行北京首体支行公司部经理钟媛媛被警告,时任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孟晖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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