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柿饼有霉斑,盒马客服:白霜,正常吃

1818黄金眼

3月31号晚上4点多,孙女士通过盒马APP下单,买了一些商品,其中有一盒价值21元的柿饼,到货后不到一小时,孙女士发现柿饼上有霉斑,立即拍照取证发给了客服

孙女士:他说是白霜,不影响食用,正常吃就可以了。但是我拍照发给他了,应该能明显看到是绿色的,发霉的。

孙女士提出,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顶格赔偿1000元。

4月1号,客服询问几个柿饼发霉,孙女士回复,一共8个发霉3个;

客服问退款8.25元行不行?

孙女士说,“你在搞笑吗?”

孙女士说,到货时已经有柿饼发霉,所以这几天就没有冷藏储存,采访时8个柿饼都出现了霉点;

她告诉记者,跟盒马多次沟通,直到第六轮

孙女士:她直接联系我说,可以带着食品去门店处理,可以按《食品安全法》赔偿,我就多问了一句,赔一千是吗?她说不是,赔五百,按照盒马新推出的“食品安全法”,不足五百赔五百,超过五百赔一千。

孙女士:不足五百赔五百,超过五百赔一千,是谁规定的?

客服:我这边负责转达,这个是我们公司的农副产品,属于保质期内的。

孙女士:保质期内就发霉了,还给我送过来?你给我说一下最新法规,这是哪条法规啊,是中国法律规定的?

客服:是我们公司的食安法。

孙女士说,这次沟通让她感到迷惑,更迷惑的是后面的第七轮沟通;

孙女士:盒马总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他说这个是农副产品,不包含在《食品安全法》,他说可以帮我退一赔三。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也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记者陪同孙女士找到了杭州杭行路上的盒马鲜生会员店,负责人记录了记者的联系方式;

工作人员说,这款柿饼目前没有在卖,现场工作人员:我们是总部采购,然后下发到门店。

当天晚些时候,盒马公关部门回应:

将给顾客提供一千元的补偿,并提醒消费者注意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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