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有运费险吗(京东怎么看运费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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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女子买了18件衣服旅游后退货”的新闻出现在微博热搜榜上。随后,有媒体曝光了一批专门做“退货”生意的淘宝“职业退货”,通过帮对方退货、买真退假、改账号等方式,月入数万元。殊不知,他们利用规则的漏洞和“权利”的加持,从普通消费者变成了侵权者甚至罪犯。

“吊牌女孩”请注意,“职业退货人”可能从消费者成为诈骗犯

1“试穿”和“标签女郎”行为不是同一种语言。

前不久,宁波一买家在一家网店买了18件衣服。五一假期出游后,他以不喜欢为由要求卖家退货。卖家申请淘宝客服介入,客服却做出了有利于买家的判决。卖家曝光此事后,网友纷纷指责买家的不诚信行为,并将其命名为“带标签的女孩”。普通消费者不禁要问,“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真的是用来保护类似“吊牌女孩”的吗?

2014年3月15日,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增加了无理由退货条款,从法律上赋予了消费者网购后悔权。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七日无理由退货条款不适用于商品,同时规定消费者在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时,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从此在消费者维权领域确立了“七天内+商品完好=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则。七天期限,从消费者签收货物的次日起算;“货物状况良好”是指根据《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超出检查确认货物质量和功能的要求使用,导致货物价值大幅贬值的货物,视为货物状况不良。具体标准如下: (一)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划生育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破损;(二)电子电器类:擅自维修、涂改、销毁、变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签、机器序列号等。、带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使用标记,或者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使用标记;(3)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用品:商标被去除、切割,商品被污染或损坏。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说,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暂行办法》,普通消费者的“试穿”不同于“带吊牌女孩”外出度假的行为。如果后者的行为导致商品被污染、损坏,就可能产生影响二次销售的瑕疵,商品的价值就会大大贬值。因此,“带吊牌女孩”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应当遵循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可能丧失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其次,即使淘宝客服做出了有利于买家的评价,卖家仍然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提供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此提醒电商卖家,在购物页面明确退货注意事项,提前给买家充分的信息,固定证据,保留聊天记录。卖家发货时,做好标记,拍照保存。收货时仔细核对并拍照留证,增强证据意识。

2“职业退货者”可能从消费者变成诈骗者。

2016年1月至10月,王利用其购买的商城店铺和买家的账号,利用商城购物运费险规则漏洞,通过“刷单”进行虚假交易,骗取保险公司运费险赔款共计1150余万元。法院以保险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2017年至2018年两年间,北京法院审理了多起涉及“职业海归”的诈骗案件。很多“职业退货”利用电商平台无理由退货,通过购物后申请“退款不退货”,或者使用同一个退货快递单号多次虚假退货,骗取货款和保险赔偿。涉案金额多为3万至5万元,执行刑罚从缓刑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

这些网购经验丰富的消费者通过QQ群加入了很多“专业退货”的群,也就是所谓的“退款不退货”,其中有一部分需要付费才能加入群。这些QQ群里都是群主好友,教人如何互相帮忙退货,买真退假,换账号退货。他们不断寻找可以成功实践“退不退”的店铺链接和商品,利用网络平台对商家的管理规则和退货运费保险的漏洞,一次次成功获得货款或骗取运费保险。

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首先,“职业退赔人”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货款和航运保险金,可能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如果他们对出卖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者勒索手段,非法占有出卖人的财物,也可能犯敲诈勒索罪。

其次,群主好友如果故意传授给他人,可能会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最后,根据2017年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群主责任”,互联网群组的发起人、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在“职业回报”的群里,群主鼓励发布或放任违法犯罪信息,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起到辅助作用。互联网集团的创始人、管理者一旦被认定为帮助实施犯罪,就会成为共犯,按照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也提醒电商买家,作为消费者,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犯小罪,不要因为利己行为而行骗。同时,消费者也要拒绝他人的利诱,防止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

3如何结束“职业回归”

要杜绝“有标签的女孩”穿“霸王装”,杜绝“职业回报”骗取货款甚至运输保险的行为,黎齐各方都有必要。

首先,消费者要提高道德意识。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通则》规范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道德。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坚持诚实守信。消费者滥用权利,采取非法手段谋取私利,侵害他人利益,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其次,商家要守法自律。“职业回报”的诈骗之所以能得逞,是很多商家自我保护的结果。所以商家要改掉自己的不当行为,站出来对“职业回报”说不!同时,现行法律规范对电商平台的责任进行了全面的规定。电商平台为了减少自身损失,只能对卖家进行严格约束,比如淘宝卖假货的“三振出局”规则。严格的平台管理让很多商家害怕“职业差评师”和“职业退货”。但在实践中,很多“职业海归”利用“一单多退”的退货机制或退货运费险的常规漏洞,以及时间滞后的技术漏洞,骗取货款和运费。因此,电商平台在严格规范他人的同时,要提高技术水平,减少漏洞,实时关注异常订单和买家,做出公正决策,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

最后,完善法律制度,兼顾效率和公平。2014年国家立法增加无理由退货条款,是基于电商平台无序竞争的行业背景。为了增加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规定的条款简单、有原则并注重效率。如今,电商平台梯队已初步形成,竞争相对有序,交易场景日益多样化。2017年国家出台《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就是细化了原则性规定,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电子商务行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来源:北京日报作者:秦鹏博

编辑:红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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